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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守大學大學部優秀新生入學獎勵標準
義守大學大義書卷獎學金辦法(108學年度(含)前入學學生適用)
義守大學創辦人書燁獎學金申請及審查辦法
 
義守大學學文助學金設置及甄選作業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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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守大學電子工程學優秀系學會幹部獎學金辦法
電子工程學系參加競賽獎勵辦法
 
義守大學學文助學金設置及甄選作業辦法
申請資格及辦法 補助金額
學文助學金分為交流團、學習團及研修團助學金三類,交流團內容以進行 一至二週文化交流參訪為主;學習團內容以進行約一個月遊學為主;研修團目 的為以交換生身份上課修習學分為期一學期。

申請參加交流團之學生:
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以上。參加交流團 所需費用,原則由獲選學生自行負擔。參加交流團之次數不受限制,若當年度 經本委員會審議由本校補助其機票、食宿、當地團體交通、參訪或保險等費用, 則每人在學期間僅限參加一次。

申請參加學習團資格如下:
一、公費學習團:
(一)當學年度之入學優秀新生,入學成績達55級分以上或指考原 始成績達前24%以上(小數點四捨五入),由學務處推薦,提 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(二)前一學年擔任學生會(含夜聯會)部長級以上幹部,學業成 績平均達70分以上,由學務處推薦,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; 但會長、副會長之甄選資格不受本目學業及操行成績之限 制。
(三)大學部、進修部低收入戶學生持有縣、市政府證明文件,前 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前50%,通過校訂英語文檢定考試及 資訊能力檢測者,由學務處推薦,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(四)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前10%、通過校訂英語文檢定考 試及各學系資訊能力檢測者,由各學院依分配名額推薦,送 經學務處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
二、部分公費學習團:
(一)學生服務教育課程成績績優、服務大陸學生或志願服務績優 之優秀學生志工,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前50%以上、通 過校訂英語文檢定考試及資訊能力檢測者,由學務處推薦, 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(二)體育校隊學生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、競賽表現優 秀,由體育室推薦,送經學務處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(三)前一學年獲得本校社團評鑑為績優社團之社團幹部,前學期 學業成績平均達前全班前50%以上、通過校訂英語文檢定考試 及資訊能力檢測者,由學務處推薦,提請本委員會審查之。

三、自費參加學習團: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以上,並自行負擔 所有費用,不受出國次數之限制。 


申請參加研修團資格如下:
一、入學時為當學年度入學優秀新生,入學成績達55級分以上或指考原 始成績達前24%以內(小數點四捨五入),得於大二上學期至大四 上學期參加研修。
二、累計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前50%,通過校訂英語文檢定考試及資訊 能力檢測,經系上推薦,得於大二上學期至大四上學期參加研修。

詳細辦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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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886-7-6577711#6652傳真:886-7-6577056 | 請使用IE6或N.C.7.1以上1024x768解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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